道德经第16章讲解

《道德经》第十六章 

致虚极,守静笃,万物并作,吾以观其复。
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
归根曰静,是曰复命。
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
不知常,妄作,凶。
知常,容。
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

【易解】

尽可能地使自己显得虚若无有,尽可能地保持清静,在事物波起云涌似的事态演变中,我们可以因此而观察它们的循环反复。事事物物虽然纷纭繁杂,但它们都可以归结于它们的根本。归结到根本它们就显示出始终如一的清静,这就叫做恢复到“本来”。

懂得恢复“本来”就叫做达成了生存的恒常,懂得达到生存的恒常就叫做有明于道。不懂得达成生存的恒常而胡作非为,就会充满凶险。懂得达成生存的恒常就能雍容裕如。能雍容裕如就能得到众人的拥戴,得到众人的拥戴就可以统摄全局,统摄全局就可以像天一样,像天一样就可以进而像道一样,可以永久存在,终身没有危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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